新華社消息,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近日下發《關於規範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通知》,自10月15日起,停止受理"商轉公"等四類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業務。
通知稱,對於商品房期房或經濟適用房期房貸款的,停止受理購房人全額付清房款后提出的貸款申請;取消"過戶后二手房貸款"業務,停止受理購房人購買二手房辦理完房屋權屬過戶登記后提出的貸款申請;停止受理商業銀行住房貸款轉公積金貸款業務;對於"現房貸款"的,停止受理借款人收取貸款資金情形的貸款申請。
通知明確,購房人因購買二手房需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需在辦理房屋權屬過戶前與售房人或售房單位協商一致,共同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過戶前二手房貸款"。購房人申請"現房貸款"時,貸款資金必須向售房單位支付。
同時,堅持"保一限二禁三"的原則,優先保證繳存職工購買首套房的貸款需求,適度支持二套房貸款需求,嚴禁發放三套及以上貸款。對住房套數認定方式進行調整,以繳存職工家庭累計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次數確定首套房及二套房。
此外取消直系親屬作為單身職工共同申請人的貸款政策規定,單身職工只能本人申請貸款。繳存職工上次公積金貸款已結清,在結清滿一年後方可再次申請。夫妻雙方已申請了貸款,因離異,其中一方再次貸款的,在離異滿一年後方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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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nal From: 蘭州:四類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將停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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