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4日 星期四

防疫封小區租客起訴 法官調解退押金和剩餘租金

  本來是為客戶接待洽談而租的房子,卻因新冠肺炎疫情小區封閉無法使用,租客通過網上立案平台起訴,以不可抗力為由要求解除合同。法官迅速在線調解后,雙方達成和解,房東退租戶押金和剩餘租金4000元,這也是北京市首例涉疫情抗辯租賃合同糾紛實現訴前化解。


  2月24日,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網上立案平台收到了王女士一份"特殊"的起訴材料,租客王女士稱2019年12月底與房東李女士簽訂了一份一年期的租賃合同,租賃房屋用於客戶接待洽談。但合同僅履行一個月就發生了新冠肺炎疫情,小區實行封閉管理,合同目的無法實現,構成不可抗力,雙方協商未果,故訴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退還押金、剩餘房租、電費共計7000餘元。


  立案法官梁聯林看到該份起訴材料后,考慮到目前正處於疫情期間,租賃合同糾紛久拖不決將影響小區的疫情防控工作,亦不利於糾紛的化解。為此,梁聯林法官立即與原告王女士取得聯繫,了解案件基本情況。起初,王女士並不太願意調解,認為新冠疫情屬於不可抗力,小區封閉式管理,客戶接待洽談的經營的目的無法實現,其有權要求解除租賃合同、退還租金。對此,梁法官通過電話耐心分析當前疫情防控形勢、不可抗力的法律性質和後果,釋明訴訟流程、風險,王女士聽后表示同意承擔部分損失、同意訴前調解。


  徵得原告王女士同意后,梁聯林法官立即與被告李女士取得聯繫。經雙方同意,第一時間指導雙方下載"北京雲法庭"、開展在線調解工作。


  案件調解過程中,李女士對此表示不解,認為原告要求解除合同沒有依據。按照雙方租賃合同約定,原告解約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房東,並且現在正處在疫情期間,解除合同后,房子無法出租,給她同樣會造成很大的損失。對此,梁聯林法官耐心聽取雙方當事人的意見,圍繞雙方爭議的合同是否能夠解除、雙方損失如何分擔、搬家騰退時限等問題進行釋法析理。最後,雙方達成諒解,李女士同意解除合同、退還王女士押金和剩餘租金4000元,雙方相互配合辦理涉案房屋交接事宜,涉案糾紛得以妥善化解。此時,距王女士提交訴訟材料僅36小時。


  當前,針對涉新冠肺炎疫情糾紛,通州法院啟動訴前在線調解機制,通過在立案階段開展在線調解的方式為群眾提供法律服務,力促糾紛訴前高效化解,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通州區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梁聯林提示:疫情的發生不可避免地會對合同的履行產生不利影響,希望大家發揚中華民族"和為貴"的傳統美德,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對合同履行的影響程度,按照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加強溝通協商,互解互諒,盡可能通過調解的方式解決,將雙方的損失降至最低。讓我們同心協力、共克時艱!


責任編輯:覃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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